结婚登记后的彩礼属于夫妻财产吗?
我刚结婚不久,结婚登记后收到了一笔彩礼。现在有点疑惑,这笔彩礼到底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呢?万一以后有什么变故,这彩礼的归属问题该怎么算?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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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后的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彩礼,如果彩礼是在结婚登记后获得,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彩礼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这笔彩礼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彩礼可以看作是赠与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符合《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的规定。 然而,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彩礼是赠与夫妻中的一方,比如在赠与彩礼时有书面协议或者其他证据能证明是赠与一方的,那么这笔彩礼就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判断结婚登记后的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赠与人是否有明确的赠与对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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