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嫁出去的女儿有补偿款吗?


在拆迁过程中,嫁出去的女儿是否有补偿款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拆迁补偿的基本概念。拆迁补偿是指在房屋拆迁或土地征收等过程中,对被拆迁人因失去房屋或土地权益等给予的经济补偿。这里的被拆迁人一般是指房屋或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这意味着,无论男女,只要在拆迁范围内对房屋或土地拥有合法的权益,就应该享有获得补偿的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明确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接下来分析不同情况。如果嫁出去的女儿户口仍在娘家所在的村集体,并且在娘家的宅基地房屋中有自己的产权份额,或者对承包地有相应的权益,那么她是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的。比如,在农村家庭中,女儿参与了房屋的建造或者对家庭承包地有实际的经营管理,这种情况下,在拆迁时她就可以按照其享有的权益比例获得补偿。 如果女儿的户口已经迁出娘家所在的村集体,一般来说,如果她在娘家已经没有房屋产权份额,也不具有承包地的权益,那么通常就不能获得娘家房屋或土地的拆迁补偿款。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虽然户口迁出,但娘家的房屋是她和父母等共同出资建造的,她对房屋享有一定的产权,这种情况下她还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另外,有些地方可能存在一些村规民约,限制嫁出去的女儿获得拆迁补偿款。但需要注意的是,村规民约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村规民约侵犯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与村集体进行协商沟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嫁出去的女儿是否能获得拆迁补偿款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户口情况、对房屋和土地的权益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