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住院单位不管该找什么部门?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现在住院了,可单位却不管这事。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清楚能找哪个部门来解决这个问题,希望能得到专业的建议,让我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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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工伤住院单位不管的情况时,有多个部门可以寻求帮助。 首先,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就是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等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如果单位不管,职工可以自行向该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确定自己的受伤属于工伤范畴。 其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是可以求助的对象。如果与单位就工伤赔偿等问题产生了争议,比如单位不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不承担医疗费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还可以向当地的工会组织反映情况。工会是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他们有责任和义务帮助职工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工会可以出面与单位进行协商沟通,督促单位履行应尽的责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有效解决问题,还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与单位之间的工伤纠纷,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予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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