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公司不给报工伤该怎么办?


如果工伤公司不给报工伤,不用过于担心,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申报工伤的义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公司未在规定的30日内申报,作为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像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还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其次,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促使公司解决问题。比如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支付。因为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强制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还可以先申请法院发出支付令。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医疗费达成协议后,又拒绝支付,就可依法要求法院发出支付令,这种方式相对快捷。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还能申请劳动仲裁。若争议金额不大,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书自做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若争议金额较大,就要走一般的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总之,在公司不给报工伤的情况下,要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