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有抚养哥哥孩子的义务吗?
我哥哥意外去世了,嫂子也走了不管孩子。现在孩子跟着我生活,我自己也有家庭和孩子,经济压力挺大的。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抚养哥哥孩子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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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弟弟通常情况下并没有直接抚养哥哥孩子的义务。 一般而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这里并没有将弟弟列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监护人。 不过,如果出现特殊情况,例如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都不在世或者没有监护能力,而孩子又没有成年的兄、姐,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弟弟有监护能力且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后,弟弟可以成为孩子的监护人,进而承担起抚养义务。但这并非是弟弟天然的、法定的抚养义务,而是在特定条件下经过法定程序产生的。所以,从常规法律规定来讲,弟弟没有必须抚养哥哥孩子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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