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拖欠属于乙方责任吗
我在一个工程项目里,涉及到农民工工资发放的事儿。现在有个疑惑,想知道要是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情况,是不是一定就是乙方的责任呢?想弄清楚这里面具体的责任划分是怎么规定的,以及各种情况下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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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拖欠不一定属于乙方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乙方是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并且与农民工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在一般情况下,拖欠民工工资就是乙方的责任,和甲方通常没有关系。这是因为乙方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相关法律依据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其中明确用人单位有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责任 。 然而,如果存在非法转包的情况,或者乙方是没有资质的单位,那么甲方就要承担连带责任。意思就是,当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时,甲方需要先承担支付员工工资的责任,不过事后甲方可以向乙方进行追偿。例如,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另外,不管责任主体是谁,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农民工都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还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 相关概念: 非法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连带责任:就是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件事情上,甲方和乙方都有义务支付工资,农民工可以向任意一方主张全部工资的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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