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公司门口把我喊出来算自首吗?
警察到我公司门口把我喊出来了,我也没反抗就跟着走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能不能算自首啊?我心里一直很忐忑,就怕不能认定自首对我后面的处理不利,所以想搞清楚这到底算不算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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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自动投案要求犯罪嫌疑人基于自己的意志主动将自己交付给司法机关控制。 在您所说的情况里,警察到公司门口把您喊出来,您没有反抗跟着走了。这通常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因为并不是您主动、自愿地前往司法机关交代问题,而是在警察出现并要求的情况下被动地到案,不符合自动投案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不过,如果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虽然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可能构成坦白。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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