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注销了是否算没有驾驶证?


从法律层面来看,驾驶证被注销后在法律意义上就相当于没有驾驶证了。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驾驶证注销”这个概念。驾驶证注销是指在特定情形下,由车辆管理所对驾驶证进行的一种取消登记的操作。当驾驶证被注销后,就意味着原本拥有的合法驾驶资格被终止了。这有点像你原本有一张入场券可以进入某个场所,但是这张入场券被宣告作废了,你就失去了进入该场所的资格。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存在多种会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情形。例如,驾驶人死亡、提出注销申请、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被查获有吸食或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等情况。 在驾驶证被注销后,如果继续驾驶机动车,就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所以,一旦驾驶证被注销,就不能再开车上路了,若要重新获得驾驶资格,就需要按照规定重新申请考取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