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结束后就意味着结案了吗?
我被留置了一段时间,现在留置结束了。我不太清楚留置结束之后的情况,是不是留置结束了这个案子就了结了呢?我需不需要再做些什么?还是等着后续通知就行?心里没底,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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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是监察机关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在特定情形下采取的一项调查措施。留置结束并不一定意味着结案。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经过调查,对违法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应当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留置结束后,可能存在多种情况。如果经过调查,证据充分证明被调查人构成职务犯罪,监察机关会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进入司法程序,这显然还未结案,后续会经历检察院的审查以及法院的审判等环节。 若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人存在职务违法但不构成犯罪,监察机关会根据违法情节作出相应的政务处分决定,比如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后,整个流程才算在监察阶段结束,但这也不简单等同于传统意义的“结案”,因为被处分人可能对处分决定不服而申请复审、复核等。 还有一种情况,经过调查发现被调查人没有违法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等,那么会解除留置措施,此时可以认为在调查层面这个事情告一段落,但也不排除后续如果有新的证据等情况,可能会重新启动调查程序。所以,留置结束不必然代表结案,要根据具体的调查结果和后续处理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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