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提示后仍取现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我收到了反诈提示,可之后还是去取了现金。现在有点担心这种情况,不知道我这样反诈提示后仍取现的行为在法律上会不会被认定为构成诈骗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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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反诈提示后仍取现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简单来说,就是有人通过欺骗的手段,让别人产生错误的认识,然后基于这个错误认识把自己的财物交出去,骗子从而非法占有这些财物。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罪作出了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仅仅是在收到反诈提示后去取现这一行为本身,通常是不能直接认定构成诈骗的。因为构成诈骗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也就是要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并且这个行为导致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 不过,如果在取现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就可能涉及诈骗了。假如取现者和实施诈骗的人是一伙的,在明知钱是诈骗所得的情况下,按照诈骗团伙的指示去取现,那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的共犯。因为他们主观上有共同诈骗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帮助诈骗得逞的行为。 又或者,取现者本身就是诈骗的策划者或者参与者,用取现这种方式来完成整个诈骗流程,比如先骗到别人转账,然后赶紧去取现,这肯定就构成诈骗了。所以,判断反诈提示后仍取现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不能仅仅依据取现这一个动作来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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