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城市违建拆除是由法院决定拆除吗?

我家附近有一处建筑,大家都觉得是违建。最近听说要拆除,有人说拆不拆是法院决定,有人说不是。我就想弄清楚,在城市里,违建拆除到底是不是由法院来决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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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建拆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城市中,违建拆除并不完全是由法院决定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违建。违建就是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对于违建的认定和处理,不同阶段涉及不同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可以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力对违建进行认定,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比如责令限期拆除。 然而,当违建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拆除违建,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行政机关就可能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行政机关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就会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定,进而由法院或者行政机关组织实施拆除。 综上所述,城市违建拆除,一开始的认定和责令拆除决定通常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只有在当事人不履行拆除义务,且行政机关申请的情况下,法院才会介入决定是否强制执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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