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捡到车钥匙索要价值一千的物品算勒索吗?

我捡到了别人的车钥匙,对方来问我要,我想让他给我价值一千的物品作为报酬,不知道我这种行为算不算勒索啊?有点担心自己违法了,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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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敲诈勒索
  • #拾得遗失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捡到车钥匙索要价值一千的物品是否算勒索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勒索。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般来说,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从法律角度讲,拾得他人财物后,拾得人有义务归还失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同时,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回到捡到车钥匙索要价值一千物品的情况,如果只是单纯捡到车钥匙后,向对方索要价值一千的物品,并没有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手段,一般不构成敲诈勒索。因为失主可能会基于感激主动给予拾得人一定报酬。但如果拾得人以不归还车钥匙相威胁,迫使失主交出价值一千的物品,就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行为。不过由于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通常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但可能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总之,判断是否构成勒索要综合考虑索要财物的方式以及是否使用了威胁要挟手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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