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事实不清和认定事实错误有什么区别?
我在一场官司里,感觉法院对一些关键事实的判断好像不太对。我不太明白认定事实不清和认定事实错误到底是咋回事,它们有啥不一样?这对我的案子影响大不?我就想弄清楚这俩概念,好决定接下来该咋办。
展开


认定事实不清和认定事实错误是在司法裁判中经常涉及到的两个概念,它们存在一定区别。 认定事实不清指的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对于案件的关键事实没有调查清楚,掌握的证据不充分、不完整,导致对整个案件事实的了解处于模糊、不确定的状态。简单来说,就是没有把事情搞明白。例如在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中,对于合同是否实际履行这一关键事实,法官没有充分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无法确定货物是否交付、款项是否支付等具体情况,这就属于认定事实不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认定事实错误则是指法官对案件事实作出了与客观实际情况不符的认定。也就是说,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已经形成了对事实的判断,但这个判断是错误的。比如在一个侵权案件中,明明是甲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法官却错误地认定是乙将其推倒致伤,这就是认定事实错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总的来说,认定事实不清侧重于事实的查明程度不够,而认定事实错误侧重于对事实的判断出现偏差。这两种情况在司法程序中都可能导致判决结果被改变,当事人如果认为存在这两种情况,可以通过上诉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夫妻一方有外遇离婚时,财产该怎么判?
- 原材料委托采购合同与购销合同有哪些区别?
- 丈夫不肯离婚该怎么办?
- 上一天班没有签合同被辞退该怎么办?
- 国企投资建设的水库是否归水利部门管辖?
- 企业减税和免税有什么区别?
- 小区量化的费用由谁承担?
- 没满实习期上高速会扣分吗?
- 企业著作权侵权有哪些优化策略?
- 电子税务局如何用对公账户缴纳税款?
- 婴幼儿不在同一户口是否可以抵扣个税?
- 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是怎样规定的?
- 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是什么?
- 夫妻离异后,老一辈的土地后辈可以分吗?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八条怎么释义?
- 与自愿的未成年人发生关系怎么判刑?
- 主管发微信辞退员工算数吗?
- 客厅、餐厅应该如何安排?
大家都在问
- 夫妻一方有外遇离婚时,财产该怎么判?
- 原材料委托采购合同与购销合同有哪些区别?
- 丈夫不肯离婚该怎么办?
- 上一天班没有签合同被辞退该怎么办?
- 国企投资建设的水库是否归水利部门管辖?
- 企业减税和免税有什么区别?
- 小区量化的费用由谁承担?
- 没满实习期上高速会扣分吗?
- 企业著作权侵权有哪些优化策略?
- 电子税务局如何用对公账户缴纳税款?
- 婴幼儿不在同一户口是否可以抵扣个税?
- 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是怎样规定的?
- 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是什么?
- 夫妻离异后,老一辈的土地后辈可以分吗?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八条怎么释义?
- 与自愿的未成年人发生关系怎么判刑?
- 主管发微信辞退员工算数吗?
- 客厅、餐厅应该如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