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一方虐待另一方孩子属于家庭暴力吗?
我和男友同居,我有个3岁的儿子。最近男友总是虐打我儿子,我很担心也很愤怒。我想知道,在我们同居期间,他这样虐待我的孩子,这算不算是家庭暴力呢?我该怎么保护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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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同居期间虐待孩子是否属于家庭暴力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家庭暴力的定义。家庭暴力,简单来说,就是家庭成员之间通过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一概念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通常情况下,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然而,随着社会关系的多样化,法律也有了进一步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就意味着,虽然同居关系并不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家庭成员关系,但在同居期间,一方对另一方孩子实施虐待等暴力行为,是可以参照家庭暴力来处理的。 就上述案例中3岁男童遭母亲男友虐打的情况而言,母亲和男友同居,男友与男童虽没有法律上的血缘关系,但处于共同生活的状态。男友对男童进行虐打,这种行为明显对男童的身体造成了伤害,符合家庭暴力中身体侵害行为的特征。所以,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同居期间虐待孩子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 当遭遇这种情况时,相关人员有多种途径来维护权益和保护孩子。首先,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理,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次,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会在受理申请后的七十二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会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此外,还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这些单位会进行调解和疏导工作。 总之,同居期间虐待孩子的行为在法律上是被重视和规制的,通过法律途径能够为孩子提供有效的保护,让孩子远离暴力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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