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投靠后算个人居民户籍吗?
我原本是集体户口,现在想通过投靠的方式落户。但我不太清楚投靠之后我的户口性质会怎么变,是会变成个人居民户籍吗?我担心这其中有什么特殊规定或者手续没弄明白,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个人居民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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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集体户投靠后是否算个人居民户籍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而个人居民户籍,通常是指拥有独立的房产或者符合相关规定,将户口登记在具体的居住地址上的户籍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一般情况下,当集体户人员通过投靠等合法方式,将户口迁移到有房产的亲属等名下,并登记在具体的居住地址时,是可以转为个人居民户籍的。比如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等情形,只要符合当地的户籍迁移政策,在完成投靠落户手续后,户口性质就会发生转变,从集体户变为个人居民户籍。 不过,各地对于户籍迁移和投靠落户有不同的政策规定。有些地方可能会对投靠的条件、房产的性质等有详细要求。例如,有的地区要求投靠人所投靠的房产必须是住宅性质,并且产权清晰。所以,要确定集体户投靠后是否算个人居民户籍,需要结合当地具体的户籍政策和实际操作情况来判断。如果符合当地规定完成投靠落户到具体居住地址,那么通常就会成为个人居民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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