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的领取条件和手续是什么?
我前段时间失业了,生活压力一下子变大了,听说可以领失业金,但是不太清楚领取条件和手续。我之前在公司工作了两年多,是公司裁员把我裁掉的。我想知道我符不符合领取条件,具体要办哪些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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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简单来说就是当劳动者失去工作,没有收入来源时,国家给予的一种临时性经济补偿,帮助大家度过失业这段困难时期。 首先,咱们来看看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这就好比你往一个“保障账户”里存钱,存够一定时间,才能在需要的时候取出来用。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比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等等。像自己主动辞职这种情况,一般就不符合领取条件了。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让相关部门知道你处于失业状态,有求职要求则体现你有重新就业的意愿。 接下来讲讲领取失业金的手续。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拿到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后,要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等材料。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就会从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整个手续流程就是为了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能顺利拿到这笔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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