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发生交通事故且责任在自己算工伤吗?
我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认定责任在我。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认定为工伤。我家庭经济压力挺大的,如果不算工伤,后续的治疗费用和休息期间的收入问题都让我很发愁。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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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下班发生交通事故且责任在自己是否算工伤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工伤的定义。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为工伤认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几种情形,其中第(六)项指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一条款明确了认定工伤的两个关键要素,一是时间上要在上下班途中,二是事故责任不能是本人主要责任。 “上下班途中”是指劳动者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例如,正常的上下班路线,或者因为接送孩子、买菜等日常必要活动而产生的合理绕行路线,都可以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而“非本人主要责任”需要依据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法律文书来确定。比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如果认定劳动者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那么就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条件。 回到问题本身,如果在下班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为自己,也就是本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这种情况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不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关键条件。所以,当发生类似情况时,责任的认定至关重要,它直接决定了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需要及时关注事故责任的认定结果,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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