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报废摩托车被撞伤对方需要赔偿吗?


在驾驶报废摩托车被撞伤的情况下,对方是否需要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判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驾驶报废摩托车这一行为,驾驶报废车辆上路本身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在事故中对方存在过错,比如违反交通信号灯、超速行驶、违规变道等,即使您驾驶的是报废摩托车,对方也不能免除其赔偿责任。不过,因为您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存在违法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对事故发生也有一定过错,这种情况下会根据双方过错比例来分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对方的赔偿金额可能会因为您自身的过错而适当减少。 要是事故的发生完全是因为对方的过错,而您虽然驾驶报废摩托车,但该行为与事故发生没有直接因果关系,那么对方通常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如果事故是您故意造成的,比如故意碰撞对方车辆,那么对方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