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用身份信息注册股东是否需要赔偿?
我的身份信息被盗用,被注册成了一家公司的股东。现在这家公司好像出了点问题,有人找我要求赔偿。我完全不知情,也没参与过公司任何事务,想问下在这种情况下,我需要进行赔偿吗?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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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盗用身份信息注册为股东的情况下,通常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说,股东的赔偿责任往往基于其在公司中的出资义务以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等情况。正常情况下,股东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如果公司出现债务等问题,股东需要在未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然而,被盗用身份信息注册为股东,并非是本人真实意愿成为股东,本人并没有与其他股东达成共同投资经营公司的合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而盗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股东,被冒用者没有作出成为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这种登记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受虚假市场主体登记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申请。被冒用身份信息的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撤销该股东登记。一旦登记被撤销,从法律上就否定了其股东身份,也就不需要承担基于股东身份产生的赔偿责任。
不过,被冒用者需要积极采取措施,收集能够证明自己身份 被盗用的证据,比如身份信息丢失的报警记录、笔迹鉴定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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