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需要扣税吗?
我最近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给了我一 笔补偿金。我不太清楚这笔补偿金需不需要扣税,也不知道具体的扣税标准是怎样的。我担心如果要扣税,会影响到我实际拿到手的金额,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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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否扣税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通俗来讲,就是当你拿到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在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时,这部分钱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例如,某地去年职工平均工资是5万元,那么3倍就是15万元。如果你获得的补偿金是12万元,没有超过15万元,就不用交税。
而如果补偿金超过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超过的那部分就要单独计算纳税了。比如还是刚才那个例子,你获得的补偿金是20万元,超过15万元的那5万元,就需要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税率表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区间,设置了不同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越高,对应的税率也就越高。具体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文件中查询到。
所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不一定都要扣税,要看具体的金额是否超过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这 样的规定既考虑了保障劳动者获得合理补偿的权益,也遵循了税收公平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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