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竞业协议补偿金连续三个月不给,该竞业协议还有效力吗?

我和公司签了竞业协议,离职后公司却连续三个月都没给补偿金。我现在很困惑,不知道这份竞业协议还有没有效力,我能不能去从事相关工作,也不清楚公司这种行为是否违法以及我能否要求赔偿,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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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竞业协议补偿金连续三个月不给,竞业协议依然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劳动者有权依法解除该协议,并要求雇主承担因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竞业限制补偿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以后不能就业或限制从业期间的补偿,系员工离职后方产生的补偿费用,与劳动报酬性质不同,不能包含在工资中。《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 若用人单位迟延支付经济补偿达到三个月,劳动者此后实施了竞业限制行为,应视为劳动者以其行为提出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违反竞业限制违约责任的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虽然协议本身还有效力,但劳动者可以选择解除,并且不用承担违反竞业限制的责任。 如果竞业限制没有约定经济补偿,而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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