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注销后,之前签订的合同是否依然具备法律效力呢?
我们公司最近准备申请注销,但之前和一些合作伙伴签了不少合同,有的还没履行完。现在就很担心这些合同在公司注销后会不会就无效了,要是无效的话后续麻烦可就大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合同效力具体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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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注销后,对于之前签订的合同,其效力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若合同是在公司注销之前签订的,通常合同依然有效。公司注销意味着其作为法律主体的灭失,但不能否定其在注销前合法签订合同的效力。若存在公司的继受主体,比如公司被合并后存续的公司等,那么由继受主体继续承担合同权利义务;若没有相关继受主体,公司所承受的合同的权利义务则消灭。例如,A公司注销前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后A公司注销,若有继受主体C公司,那么C公司需承担该合同权利义务,若无继受主体,该合同权利义务消灭。 其次,若合同是在公司注销之后签订的,由于公司此时已不具备主体资格,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其中就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注销后的公司显然不具备这一条件。 另外,在公司注销前,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期间依法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代表公司处理债权债务等事务,其在权限范围内签订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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