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抄袭国外作品是否犯法?


在中国,抄袭国外作品是否犯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抄袭在法律上指的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或者使用的行为。著作权是一种知识产权,它保护创作者对其作品的各种权利,比如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我国加入了《伯尔尼公约》等国际著作权条约,这些条约成员国的作者的作品受到国际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国外作品的作者所属国家和中国有相关协议或者共同参加了国际条约,那么该作品在中国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在这种情况下,抄袭该国外作品就是犯法的行为。 一旦被认定为抄袭国外作品,抄袭者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此外,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如果抄袭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