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是告诉才处理的吗?
我写了一本书,最近发现有人未经我许可就出版了我的作品。我不太清楚这种侵犯著作权的情况,是不是必须要我自己去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处理呢?还是说即使我不主动起诉,相关部门也会介入呢?
展开


在讨论侵犯著作权是否为告诉才处理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下“告诉才处理”的概念。告诉才处理,简单来说就是只有被害人亲自到法院去控告,法院才会受理这个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告,法院是不管的。在我国,像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等案件一般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而对于侵犯著作权的情况,它并不完全是告诉才处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著作权人可以主动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如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达到了犯罪的程度,比如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使著作权人没有主动告诉,相关的司法机关也会依照职权进行处理。因为这种情况下的侵犯著作权行为不仅仅是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个人权益,还破坏了国家的文化市场管理秩序等公共利益。 所以,侵犯著作权并不完全是告诉才处理的。当侵权行为构成民事纠纷时,著作权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当侵权行为构成犯罪时,司法机关会依法介入处理。著作权人在遇到侵权情况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