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满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要判断缓刑期满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我们得先弄清楚什么是缓刑、什么是累犯。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简单来说,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刑时,规定一定的考验期,如果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遵守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这就好比给了犯罪分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考验期内表现好,就不用去坐牢或者执行其他刑罚了。 而累犯则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对于缓刑期满再犯罪的情况,由于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这并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的情形。所以,从法律规定和原理上来说,缓刑期满后再犯罪是不构成累犯的。因为构成累犯的前提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罪,而缓刑期满原判刑罚并未执行,不符合这个前提条件。 不过,虽然缓刑期满再犯罪不构成累犯,但再次犯罪仍然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院会根据新犯罪行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