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区别是什么?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的时候,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这两个概念有点混淆。不知道它们在税务处理上具体有啥不一样,比如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怎么区分,对企业的实际影响又有哪些。希望能弄清楚这两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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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是税收领域中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存在诸多区别。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简单来说,这些收入本身就不应该被纳入征税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免税收入则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这意味着这些收入原本是应该纳税的,但基于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免除了纳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税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总的来说,不征税收入是根本不属于征税范围的收入,而免税收入是属于征税范围,但国家给予了免税的优惠政策。在企业的税务处理中,正确区分这两者对于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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