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区别是什么?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申报时,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这两个概念很困惑。不太清楚它们到底有啥不一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该怎么区分使用这两者,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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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税法中有着不同的规定和处理方式。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的区别。 首先来看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简单来说,就是这部分收入根本就不在征税的范围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例如,企业收到的政府专门用于某项目的财政补贴,这部分钱就属于不征税收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再说说免税收入。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这意味着这部分收入本身是应该纳税的,但国家出于某些政策考虑给予了免税的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比如企业持有国债所获得的利息收入,虽然这是企业的收入,但按照规定可以免交企业所得税。 两者主要的区别在于,不征税收入是本来就不应该征税的收入,而免税收入是原本需要征税,只是因为政策优惠而免除了纳税义务。在税务处理上,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免税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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