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需要把原房产证拿走吗
我最近打算办理房产过户,对相关流程不太清楚,心里一直有个疑惑,就是在过户的时候,是不是要把原来的房产证拿走啊?我想知道具体规定是怎样的,要是不拿走会有什么影响,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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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过户时,原房产证通常是要被拿走的。 房产过户,简单来说,就是把房屋的产权从一个人手里转移到另一个人手里的过程,像继承房产、把房子赠与别人、二手房买卖等情况都会涉及到过户。 当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供包括原房屋所有权证书等一系列资料。这是因为相关部门要依据这些资料来确认房屋产权的归属以及整个过户行为的合法性。 在过户成功后,原房产证会由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收回处理。这是因为一旦过户完成,房屋的产权人发生了改变,新的产权人会获得新的房产证。旧的房产证也就失去了法律效力,如果不收回,可能会引发一些产权方面的混乱和纠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权利灭失等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将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予以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或者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公告作废。这也从法律层面说明了原房产证是要被收回处理的。 所以,一般情况下,过户时原房产证会被拿走,以确保整个房产交易和产权变更的秩序与安全。 相关概念: 不动产登记:就是把不动产的一些权利归属等情况记录到专门的登记簿上,这样可以明确产权,保障大家的权益。 不动产权属证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产证等证件,它是证明你对房屋等不动产拥有权利的重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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