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否为强制三者险?
我买保险的时候看到有第三者责任保险,不太清楚现在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是不是强制三者险。我就想知道这两者是不是一回事,买保险的时候需不需要一定买强制三者险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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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不完全等同于强制三者险,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第三者责任保险和强制三者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简单来说,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它是一种商业保险,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意愿选择是否购买以及购买多少保额。 而强制三者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这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说,交强险是必须要购买的,不买的话车辆无法正常上路行驶。 两者的区别还体现在赔偿原则、保障范围、费率等方面。在赔偿原则上,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采取的则是“按责论处”的赔偿原则。在保障范围上,交强险的保障范围相对较广,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在费率方面,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率则根据不同保险公司、不同车型、不同使用性质以及投保人的驾驶记录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现行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包含了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和强制三者险(交强险),不能简单地说现行第三者责任保险就是强制三者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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