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回迁房纠纷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正在办理离婚,涉及到回迁房的分割问题。回迁房是婚后分的,但相关政策和手续比较复杂,我们对房子归属和分配产生了很大分歧,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想了解法律上是如何规定解决这类纠纷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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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回迁房纠纷的处理,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解决。回迁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在处理离婚回迁房纠纷时,首先要明确该回迁房的产权归属。
如果回迁房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权益转化而来,且该方在婚前就已确定了回迁房的具体位置、面积等,那么通常该回迁房应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若回迁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且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拆迁安置权益,或者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补差价等方式获得的,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实际处理纠纷时,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并办理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若协商不成,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回迁房的来源、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等因素,做出合理的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法院可能会在分割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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