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后妈是否有权分割?
家里的老房子拆迁了,分了几套安置房。我爸和后妈结婚没多久,现在我担心后妈会来分这些拆迁安置房。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后妈有没有权利分割这些房子呢?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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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后妈是否有权分割拆迁安置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确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归属,关键在于判断这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拆迁的房子是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一般而言,拆迁安置房也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在拆迁过程中,后妈因为拆迁政策获得了相应的补偿份额,比如她作为被安置人口,基于人口数量等因素获得了一定面积的安置权益,那么她对于这部分对应的安置房是有权主张权利的。 如果拆迁的房子是你父亲和后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对应的拆迁安置房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后妈是有权进行分割的。 如果你想保障自己的权益,在第一种情况下,你可以和父亲沟通,让父亲通过订立遗嘱等方式明确安置房的归属。在第二种情况下,你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的财产分割规则,看看是否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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