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后分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家房子拆迁后分了套房子,现在和伴侣有点矛盾,担心房子的归属问题。我想知道这拆迁分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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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拆迁后分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 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在拆迁过程中没有因为另一方的因素而使补偿增加,那么拆迁后分的房子通常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拥有一套房子,婚后该房子拆迁,分得了新的房子,这个新房子一般还是属于该方个人。 然而,如果拆迁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后分的房子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被拆迁,获得的安置房就是夫妻共同所有。 另外,要是拆迁时考虑到了夫妻双方的因素,比如按照家庭人口数进行补偿,那么分的房子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拆迁补偿方案中规定,按照家庭人口每人一定面积进行安置,夫妻双方都在安置范围内,这样分的房子就有双方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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