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内拆迁房属于父母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分割?

家里的房子在婚内遇到拆迁,这房子原本是父母的。现在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拆迁房能不能拿来分割,具体要怎么判断能不能分,不同情况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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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婚内拆迁房属于父母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分割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父母的私人房产,且拆迁房权在夫妻登记结婚前就已取得,那么此拆迁房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是因为该房产的所有权在婚姻关系建立前就已确定,与婚后的夫妻共同生活无关。例如,男方在结婚前,其父母的房屋就已确定会因拆迁获得安置房产,这种情况下该拆迁房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若被拆迁房屋虽是父母的私人房产,但拆迁房权是在婚姻登记后才获得,并且该待拆房屋的差价款是由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予以结算的,那么这类拆迁安置房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用共同积蓄支付了父母房屋拆迁时的差价,那么所得的拆迁安置房就有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再者,若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人寓所,婚后该房屋面临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同时,待拆房屋与安置房之间的产权调换差价也是由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予以结算的,这类拆迁安置房同样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处理。例如,女方父母的房子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女方名下,且差价是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那么此拆迁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如夫妻一方在婚前租赁了公有住房,婚后该房屋遭遇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那么这类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应当依法进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对“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也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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