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回迁房该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居住的是回迁房。我们不太清楚在法律 上这种回迁房该怎么分,心里很没底。想知道是按照什么规则来划分,是平均分配还是有其他特殊规定,希望能了解具体的法律依据和实际操作办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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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回迁房的分割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来处理。
首先,如果双方都是被拆迁安置人口,那么回迁房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会按照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双方的经济条件等因素合理进行评估分配 。比如,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商量如何分配,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那按照协商结果来就行;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其次,如果只有一方是被拆迁安置人口,且该回迁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在分割时,通常会考虑房屋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同时给另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例如,房子原本是一方婚前的个人房产,婚后因拆迁获得回迁房,虽然另一方不是安置人口,但由于是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另一方也有权获得一定补偿。
另外,如果被拆迁房屋被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是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私有住房,那么离婚时回迁房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要是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且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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