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分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判决?

我现在正面临离婚,涉及到拆迁分的房子。房子是婚后拆迁分的,但不清楚这房子在法律上到底算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也不知道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怎样才能保障自己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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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拆迁分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判决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法律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拆迁房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该意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的约定进行判决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根据房屋的性质来判断。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拆迁只是对该房屋的形态变更,未改变其财产性质,拆迁分得的房子一般仍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例如一方婚前自有房屋拆迁后分得的安置房。这是因为财产的属性不因形态变化而改变。 若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后分得的房子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拆迁后获得的新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拆迁过程中,除了对原房屋的补偿,还有考虑家庭成员因素的安置面积等,对于因家庭成员因素获得的部分,需根据具体贡献等情况合理分割。例如一方婚前房屋拆迁,配偶因人口因素分得一套房,此房份额可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在实际判决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房屋的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拆迁安置协议签订时间等因素。总之,法院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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