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真的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
我结婚后和公婆住在一起,现在公婆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老公让我多照顾照顾公婆,可我觉得压力很大。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儿媳到底有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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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儿媳确实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 在法律概念里,赡养义务通常是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明确指出的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子女与父母之间是基于血缘关系所形成的法定赡养关系。儿媳与公婆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所以儿媳在法律上并没有直接赡养公婆的强制性义务。 不过,虽然儿媳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但在一些情况下,儿媳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可以获得相应权益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如果儿媳在配偶去世后,仍然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责任,那么在公婆去世后,儿媳是可以像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样继承公婆的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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