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老公意外去世了,获得了一笔死亡赔偿金。我和公婆因为这笔钱的分配起了争执,公婆觉得这笔钱他们也该有份,可我觉得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归我。我就想弄清楚,死亡赔偿金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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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很多人在遇到相关情况时会产生的疑问。要准确解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共同经营过程中积累起来的,是双方共同努力的成果。 而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死亡后,由赔偿义务人支付给受害人近亲属的一种赔偿。它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因为生命是无价的,不能用金钱来衡量。死亡赔偿金的目的是对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进行补偿。 从时间上来说,死亡赔偿金产生于夫妻一方死亡之后,而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就是说,死亡赔偿金并不是在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创造出来的财产,不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要件。 从性质上来说,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其权利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它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是对近亲属精神和物质损失的一种弥补,而不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共同创造的财富。 所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其性质来看,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实际分配死亡赔偿金时,一般会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以及生活来源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而不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方式进行。这样的分配方式既体现了对死者近亲属的关怀和补偿,也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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