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是既补偿房子又补偿钱吗?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我不太清楚拆迁补偿的方式。想知道拆迁的时候,是只能选择补偿房子或者补偿钱,还是可以两者都得到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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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过程中,补偿方式是有多种可能性的,既可以选择补偿房子,也可以选择补偿钱,甚至在一些情况下两者都能得到。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拆迁补偿的基本概念。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包括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 货币补偿是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然后拆迁人按照评估的价值,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被拆迁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房屋产权调换则是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产权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也就是说,被拆迁人可以获得新的房屋。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此外,在一些情况下,拆迁人可能会提供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比如,被拆迁房屋面积较大,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较小,这时就可以一部分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另一部分给予货币补偿。总之,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方式上有一定的选择权,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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