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交易合同是否会无效呢?
我家有套拆迁安置房,最近想把它卖出去,也和买家签了交易合同。但听说这种合同可能无效,我心里很没底。我就想知道,到底在什么情况下,拆迁安置房的交易合同会被判定无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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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拆迁安置房的交易合同是否无效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这种房屋和一般的商品房有所不同,它的交易受到一些特殊因素的限制。 要判断拆迁安置房交易合同是否无效,关键得看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签订拆迁安置房交易合同的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 同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也就是说,如果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只是为了虚假交易,并非真实想要买卖这套拆迁安置房,那合同也是无效的。 另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对于拆迁安置房,有些地方会有相关政策规定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交易。比如规定在拿到房产证未满一定年限内不得上市交易,如果在这个限制期限内签订交易合同,就可能因为违反政策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不过这里要注意,如果只是违反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一般不会直接认定合同无效。 还有,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也无效。如果拆迁安置房交易合同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同样会被认定为无效。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交易合同不一定无效,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在签订合同前,买卖双方都应该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避免因为合同无效给自己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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