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罪有哪些问题需要关注?

我在医疗行业工作,最近听说了医疗事故罪,但不太清楚这方面的具体情况。想了解一下医疗事故罪涉及哪些关键问题,比如构成要件、法律后果等,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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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是一个在法律领域中针对医疗行业特定违法行为设立的罪名。下面我们从几个重要方面来详细探讨医疗事故罪的相关问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医疗事故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通俗来讲,就是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比如不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检查、治疗,或者对患者的病情疏忽大意、延误诊断和治疗等。 其次,关于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主体方面,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主观方面,是过失犯罪,即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客体上,侵犯的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里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是指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等情形。 再者,医疗事故罪的法律后果。一旦医务人员被认定构成医疗事故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意味着不仅会面临刑事处罚,还会对个人的职业发展和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最后,区分医疗事故罪与一般医疗事故也非常重要。一般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有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严重后果。只有达到严重不负责任并造成法定严重后果的,才构成医疗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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