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小产权房租赁合同是什么?
我打算租个小产权房,房东给了我一份租赁合同。我想弄清楚在民法典里,这种小产权房租赁合同到底是啥,它有啥特点,受不受法律保护,里面的条款又有啥讲究,会不会有啥风险,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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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小产权房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小产权房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从合同的一般定义来看,它和普通房屋租赁合同本质上有相似之处,都是双方基于租赁房屋达成的一种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小产权房租赁合同有其特殊之处。由于小产权房的产权性质问题,它的租赁可能面临一些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小产权房租赁合同也应当包含这些基本内容。但在实际情况中,小产权房的合法性存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如果小产权房的建设违反了这一规定,那么基于该小产权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如果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若小产权房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可能要返还房屋,出租人要返还租金,并且双方要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在签订小产权房租赁合同前,一定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房屋的具体情况,谨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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