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如何办理租赁合同?


小产权房一般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小产权房办理租赁合同的相关事宜。 首先,合同订立双方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小产权房租赁合同本质上也是一种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减少纠纷,小产权房租赁最好签订书面合同。 其次,合同内容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对于小产权房租赁合同,除了这些必要条款外,由于小产权房的特殊性,还应明确房屋的产权状况,即表明是小产权房;明确双方对可能出现的政府拆迁、整治等情况的处理方式;以及因产权问题导致的合同无法履行时的违约责任等。 再者,虽然小产权房没有像商品房那样完整的产权登记,但在签订合同后,双方应妥善保管合同原件。若有需要,也可以邀请基层组织(如村委会)见证合同签订过程,以增强合同的证明力。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小产权房的租赁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因为部分小产权房建设可能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租赁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而被认定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