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私人房产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我最近打算购买一处私人房产,已经和卖家谈好了一些条件,准备签合同。但我心里有点没底,不知道这样的私人房产买卖合同在民法典里是不是有效的,会不会存在一些法律风险,所以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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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私人房产买卖合同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有效的,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合同当事人需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应当能够理解合同的内容和后果,并且有能力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比如,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或者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他们作为合同当事人签订的私人房产买卖合同,在其他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是有效的。而对于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独立签订的私人房产买卖合同通常是无效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需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其次,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也就是说,双方签订合同是出于真实的意愿,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况。例如,卖家不能故意隐瞒房屋的重大瑕疵或者虚假陈述房屋的情况来诱导买家签订购买合同,买家也不能通过威胁等手段迫使卖家签订合同。如果存在这些情况,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最后,合同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例如,买卖的房产不能是非法建造的房屋,不能违反国家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等。如果合同内容违反了这些规定,那么合同就是无效的。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该条款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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