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给生活费算遗弃吗
我和老公还没离婚,但他最近一直不给我生活费,我现在生活有些困难。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他算不算遗弃啊?我就是想弄清楚从法律角度来说,这到底怎么认定的,会不会构成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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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给生活费一般不算遗弃。首先,要理解遗弃和遗弃罪的概念。遗弃,简单说就是家庭成员中该履行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不去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像父母不管未成年孩子等情况 。遗弃罪呢,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女方没有生活能力,男方不给女方生活费,这种情况有可能构成遗弃行为,但不一定构成遗弃罪。因为构成遗弃罪,除了有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还得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 从法律条文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遗弃罪,需要多方面考量。比如,要证明男方有能力给生活费却故意不给,且因为不给生活费导致女方生活陷入极度困难,甚至造成了严重后果等,才可能被认定为遗弃罪。 如果只是普通的不给生活费,没有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虽然不构成遗弃罪,但女方可以依据民法典要求男方履行扶养义务,给付扶养费 ,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等合法途径来解决。 相关概念: 遗弃: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 、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遗弃罪:对于老年、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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