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是否要在司法局办理?
我不太清楚拘留所的设立办理流程,想知道拘留所是不是得在司法局办理呀,我担心自己对这方面的规定理解有误,会影响到一些事情的判断,所以想弄明白到底是不是这么回事。
展开


拘留所的设立与管理并非在司法局办理。 从概念上来说,拘留所是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主要是对那些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处罚的人进行羁押的地方。而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等方面的事务。 依据《拘留所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拘留所。拘留所的设置和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由此可见,拘留所的设立主要是由公安机关来主导操作的,和司法局并没有直接关联。也就是说,在我国的法律体系和行政管理架构中,拘留所的办理是在公安机关,而非司法局。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