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需要家属配合吗?
我有个亲戚被采取留置措施了,我不太懂这个情况。现在有关部门说可能需要家属配合,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留置真的需要家属配合吗?配合是必须的吗?要是不配合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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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是指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在特定情形下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调查措施。从法律角度来讲,留置是否需要家属配合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这里只是要求监察机关履行通知义务,并没有明确要求家属配合。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存在一些与案件调查相关且只有家属知晓的信息,或者家属持有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等,监察机关可能会要求家属配合提供相关情况。比如家属掌握着被留置人员的某些重要文件、物品等,这时为了案件的顺利调查,家属配合是有利于查明事实的。 然而,家属配合并不是绝对强制的。如果家属拒绝配合,监察机关不能直接强制家属进行配合,但会根据法律规定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来获取所需证据或信息。如果家属故意隐瞒、销毁证据等阻碍调查的行为,则可能会触犯法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总之,留置本身不必然要求家属配合,但在特定情形下,配合调查既是公民的义务,也有助于案件的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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