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是否需要通知家属?
我因涉及一些事情被相关部门留置了,现在很担心家人,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得到通知。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留置的时候是不是必须要通知家属呢?我怕家人不知道情况会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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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是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采取的一项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这里的“有碍调查情形”通常包括可能导致同案犯逃跑、隐匿或者毁灭证据;可能导致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得知情况后自杀、自残或者串供;可能引发被调查人家属闹事等情况。 如果不存在上述有碍调查的情况,监察机关就应当在留置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家属的知情权,避免家属因不知被调查人的去向而产生不必要的恐慌和焦虑。同时,也是对监察机关权力行使的一种规范和约束,确保留置措施依法、公正、透明地进行。家属在接到通知后,可以及时了解被留置人员的情况,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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