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是否有效?

我家里有个亲戚,未经我同意就把我名下的一套房子给卖了。现在买家和我这边就房子的归属产生了争议,我想知道像这种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展开 view-more
  • #无权处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领域中,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效力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我们先明确一下相关概念,无处分权人就是对财产没有权利进行处置的人,比如没有经过财产所有者授权,就擅自把别人东西拿去卖或者送人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善意取得制度。 一般情况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是效力待定的。如果财产的所有权人事后追认了这个处分行为,那么这个处分就是有效的。比如张三未经李四同意把李四的电脑卖给了王五,后来李四知道后觉得卖的价格还不错,就同意了这个买卖,那这个买卖就有效。 要是所有权人不追认,就要看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如果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受让人可以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就像前面说的例子,王五在买电脑的时候并不知道张三没有处分权,而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电脑也已经交付给王五了,那王五就可能基于善意取得获得电脑的所有权,此时李四只能向张三要求赔偿损失。 但如果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比如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转让人没有处分权,或者没有支付合理价格等,那么所有权人就有权追回财产,这个处分行为就是无效的。总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是否有效,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