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保全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可名下房子处于保全状态。我们签了离婚协议对房子分割做了约定,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这份离婚协议还有没有效呢?我就想弄清楚,房子保全会不会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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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房子保全期间离婚协议是否有效,需要从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以及财产保全的性质等方面来分析。 首先,来了解一下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只要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就会生效。 其次,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房子被保全只是限制了该房屋的转让、抵押等处分行为,但并不影响离婚协议本身的效力。只要离婚协议符合上述生效条件,即使房子处于保全状态,离婚协议依然是有效的。 不过,虽然离婚协议有效,但由于房子处于保全状态,在保全期间无法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进行过户等处分。需要等到保全措施解除后,才能依据离婚协议对房子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果在保全期间一方违反离婚协议的约定对房子进行擅自处分,这种处分行为可能会因为违反保全规定而无效,并且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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