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只能在本地办理吗?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我们的户口所在地是本地,但现在在外地工作生活,平时很忙不方便回本地办理。想了解下,协议离婚是不是只能在本地办,有没有可能在外地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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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并不一定只能在本地办理。所谓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并且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协议离婚是要到夫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这里的常住户口所在地,通俗来讲就是户口本上登记的地址,也就是大家理解的“本地”。比如夫妻双方的户口都在A市,那么他们就可以在A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不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非本地户籍的夫妻,也可以凭借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例如,夫妻双方户口都不在B市,但一方持有B市的居住证,那么他们在B市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也能办理协议离婚。所以,是否只能在本地办理协议离婚,要结合具体的政策和所在地区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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